圖書館服務項目:報刊閱覽、圖書借還、續借、預約;電子文獻服務、internet服務;移動圖書館服務;參考咨詢服務包括信息咨詢、文獻檢索、讀者培訓、館際互借與文獻傳遞、查新服務。
若想詳細了解圖書館有關規章制度,請登錄圖書館網頁http://lib.zsc.edu.cn。
圖書借閱制度
1、校內讀者憑本人“校園卡”刷卡進入圖書館。外單位用戶來館查閱資料,需憑相關證件到圖書館辦公室辦理有關手續?!靶@卡”如有遺失,請及時到后勤保障部財務室和圖書館一樓總服務臺處掛失,以免被盜用。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讀者本人負責。
2、教職工調動離校、學生畢業或退學時,均需還清書刊并持“校園卡”到借還書處辦理注銷手續。
3、本館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圖書借閱室的圖書實行開架借閱,所借圖書必須通過位于一樓大廳或三樓走道的自助借還書機辦理外借手續后方能離館。其它文獻資料僅限館內使用,如有需要,須向工作人員辦理暫借復印手續,可在圖書館自助打印復印機處復印。否則,按《書刊保護條例》中第7或第8條執行。
4、讀者憑本人“校園卡”借書,不能代借,但可代還圖書。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切勿將“校園卡”借予他人使用,如發現冒用他人證件,將暫停持證者與轉借者權限一周。讀者在辦理借閱手續時,應認真檢查圖書有無污損、殘缺等情況,并及時向工作人員說明,由工作人員加蓋印章后,方可出借。
5、本館實行限額限時借書制度,各類讀者借閱權限一覽表如下:
讀者類別 | 中文圖書 可借冊數 | 外文圖書 可借冊數 | 借書期限(天) | 可續借 次數(次) |
在校本科生 | 15 | 1 | 60 | 1 |
教師、研究生 | 30 | 2 | 60 | 2 |
工人 | 5 | 1 | 30 | 1 |
成教學生 | 2 | 1 | 30 | 1 |
校友、外聘教師 | 3 | 1 | 60 | 1 |
讀者應按期歸還所借圖書,如過期未還且未辦理續借手續,從過期之日起按0.10元/每天每冊計算延期費用。
6、凡寒、暑假到期的圖書,系統將自動順延至開學后兩周內歸還,具體時間請留意圖書館網主頁通知。如未在開學后兩周內辦理歸還的,將按實際超期天數收取延期費用。
7、讀者必須愛護所借圖書,如有損壞、涂污、遺失等情況,按本館《書刊保護條例》當中相應條款執行。
8、讀者經過磁檢門時,如遇監測器報警,請自覺、主動、文明地配合值班工作人員的檢查,做文明讀者。
9、圖書館倡導資源的公平使用,所有自習區域禁止占位。
10、尊重工作人員,提倡文明用語,不說臟言惡語。保持各功能區內安靜、整潔,不大聲說話,不隨地吐痰,不亂扔紙屑,請勿攜帶盒飯及部分含糖類飲料進館,嚴禁在館內吸煙,共同營造一個良好的借閱環境。
書刊保護條例
為了保障館藏的完整性和系統性、確保圖書的正常流通、維護廣大讀者利用書刊的權利,特修訂書刊保護條例如下:
1、所借圖書逾期不還者,從超期當天起,暫時停借,直至歸還超期圖書并交納延誤費后方可再借。
2、外借圖書超期每天每冊交納0.10元的賠償。
3、外借圖書丟失而未在歸還日期內辦理賠書手續者,除需按有關規定賠償外,還需交納相應的延誤費。
4、撕損條形碼、書標者,每項賠償10元。
5、涂污、撕頁、剪裁、故意破壞書刊的防盜裝置、分類標識、館藏標識等行為,普通圖書處以書價的2—5倍;多卷書按全套書的2倍;工具書按書價的5—10倍;過刊按全年價的5—10倍;現刊、報紙按全年價的3—5倍進行賠償,并不得索要其它卷冊。
6、讀者應妥善保管所借圖書,如有遺失,應盡快到圖書館辦理相關的賠書手續。原則上允許購買同名、同著者、同版本等各種書目信息一致的新書賠償,另交納5元加工費。否則普通圖書按以下細則進行賠償:
A、1980年以前版本(含1980年)的圖書,按原書價的20倍進行賠償。
B、1981-1990年(含1990年)的版本,按原書價的15倍進行賠償。
C、1991年以后的版本,根據館藏復本量按原書價確定賠償倍數:
復本量 | 賠償倍數 |
1本 | 3-5倍 |
2本 | 3倍 |
3本以上(含3本) | 2倍 |
7、不辦理借書手續,將書刊攜帶出館者,除追回原書刊外,第一次,警告,在圖書館備案,并處以原書價2倍的賠償;第二次,通報批評,并處以原書價10倍的賠償。
8、不辦理借書手續攜書出館,經查實為故意行為或有意損毀、破壞書刊的防盜裝置、分類標識、館藏標識等,一經發現,按原書價10倍賠償,吊銷圖書借閱權限一年、公開批評并報告所屬系部及學工處給予校紀處分。
9、本條例從2005年4月1日起執行,相關問題的解釋權歸圖書館。
電子閱覽室規則
1、電子閱覽室實行免費上機,每人每日限總上機時長4小時。讀者憑本人的“校園卡”刷卡,方可使用。一人一機,關機時必須點擊桌面上的“下機”圖標,計時才能停止。
2、禁止啟閉其它計算機、顯示器和空調等設備的開關。如遇設備不能正常使用,請與工作人員聯系。
3、禁止刪除、改動本室計算機的文件、系統配置及各種口令參數等設置。違者將取消今后上機資格。
4、禁止在本室玩電腦游戲。禁止擅自下載、安裝任何軟件,如因學習需要使用自帶電腦軟硬件,請與工作人員聯系。違者將取消上機資格。
5、禁止拆裝及非正當使用室內任何設備,包括計算機、耳機、光盤、空調和桌椅等,如損壞,按原價2倍賠償。
6、讀者上網時,請自覺遵守中國計算機信息網絡政策法規。善用我館提供的各種電子資源,不得登錄思想反動、黃色淫穢的網站。
7、離開之前,應歸還所借光盤,經工作人員檢查計算機及其它設備,確定完好后方可結費離開。
© 版權所有: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機電工程學院 / 學校地址:廣東省中山市石岐區學院路1號 / 郵政編碼:528400 網站備案號:粵ICP備05008828號 | |